《太初歷》
時間:西漢武帝時期(公元前104-公元后84)
歷家:鄧平、落下閎
事件:是中國有完整資料的第一部傳世歷法,將我國獨創(chuàng)的二十四節(jié)氣分配于十二個月中。
《大明歷》
時間:南北朝(510-589)
歷家:祖沖之
事件:首次引用“歲差”,并且定出了四十五年十一個月差一度的歲差值。
《皇極歷》
時間:隋朝(未曾被頒布)
歷家:劉焯
事件:創(chuàng)立了等間距的二次差內插法的公式,在中國制歷史上有重要意義,在中國數(shù)學史上亦占重要地位。
《大衍歷》
時間:唐朝(729-761)
歷家:一行
事件: 《大衍歷》編撰周密、條理清楚,很準確地表明了太陽的運行規(guī)律,是中國古代歷法成熟的標志。
《宣明歷》
時間:唐朝(822-892)
歷家:徐昂
事件:提出日食三差,即時差、氣差、刻差,提高了推算日食的準確度。
《十二氣歷》
時間:北宋(未曾被頒布)
歷家:沈括
事件:提出了以“十二氣”為一年的歷法。既與實際星象和季節(jié)相合,又能更簡便地服務于生產活動。
《統(tǒng)天歷》
時間:南宋(1199-1207)
歷家:楊忠輔
事件:《統(tǒng)天歷》取回歸年長為365.2425日,是當時世界上最精密的數(shù)值!督y(tǒng)天歷》還指出了回歸年的長度在逐漸變化,其數(shù)值是古大今小。
《授時歷》
時間:元代(1281-1367)
歷家:郭守敬
事件:正式廢除了古代的上元積年,而截取近世任意一年為歷元,打破了古代制歷的習慣,是我國歷法史上的第四次大改革。
《崇禎歷書》
時間:明代崇禎年間
歷家:徐光啟
事件:引進了歐洲天文學知識、計算方法和度量單位等,是中國古代制歷的一次重大改革,也為中國天文學由古代向現(xiàn)代發(fā)展,奠定了一定的理論和思想基礎。
《時憲歷》
時間:清朝(1645-1741)
歷家:湯若望
事件:廢除了圭表測影法把全年分成二十四份,據(jù)以確定節(jié)氣的平氣(恒氣),正式采用以太陽在黃道上位置為標準的定氣。這是中國歷法史上第五次亦是最后一次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