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網2月23日訊(記者姚傳龍)“不戴口罩將被記6分。”近日,這則消息引發(fā)了駕駛員的關注。“扣分是疫情防控期間的要求還是日后常態(tài)化如此?”長江日報-長江網記者從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獲悉,駕駛員不戴口罩記6分為謠言!
這則謠言首先出現在山東。2月10日,泰安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wèi)支隊官方微博“泰安網警巡查執(zhí)法”發(fā)布消息辟謠稱:“近日,一則‘道路交通違法告知短信’的截圖在網上流傳,內容顯示為‘【山東交警】您的小型汽車魯JXXXXX于2020-02-08 09:52在泰安市杏崗路金陽大街四中路口,被交通技術監(jiān)控設備記錄了[未戴口罩]的違法行為(記6分)。請于收到本告知之日起30日內接受處理?!浐藢?,該信息是虛假信息!”
泰安警方解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guī)定,駕駛人在駕駛機動車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和行駛證,按規(guī)定使用安全帶。對于未戴口罩駕駛車輛被記分的處罰并沒有列入《道路交通安全法》,因此,該短信內容無法可依,屬于虛假信息!
對此,武漢市公安交管局相關負責人也表示,這則消息為虛假消息,民警執(zhí)法將嚴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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