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湖北日報網)訊(通訊員 李鑫鑫 嚴予廷)高考牽動著萬千學子和家長的心,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卻趁機設計各種“陷阱”,伺機行騙。近日,經隨州市曾都區(qū)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吳某有期徒刑八年八個月,并處罰金四萬五千元,繼續(xù)追繳違法所得四十八萬元。
2020年11月,被害人虞某正為孩子考大學一事發(fā)愁時,從朋友處得知,將戶口遷到高考錄取分數(shù)線相對較低的省份,孩子更容易考上好大學。于是,虞某打起了“高考移民”的主意,欲將戶口遷至A省。
在朋友的介紹下,虞某結識了被告人吳某,雙方達成初步協(xié)議后,簽訂了學籍轉移和名校自主招生名額訂購兩份合同。學籍轉移合同中,明確吳某提供介紹買房、戶口遷移、辦理轉學、高考報名、志愿填報等協(xié)助服務。名校自主招生名額訂購合同中,明確只要出錢,便可通過自主招生的方式進入名牌大學,國內知名大學被明碼標價,其中最貴高達50萬元,虞某為保險起見,預定了一個大學名額。
合同簽訂后,虞某支付學籍轉移合同全部費用23萬元,及名校自主招生名額訂購合同定金10萬元。33萬元到賬后,吳某聲稱政策調整了,虞某孩子無法在A省參加高考,但承諾會幫忙將孩子戶口遷移至相鄰B省。不料,幾個月后,吳某又稱孩子在B省也無法參加高考……面對對方的屢屢失約,內心起疑的虞某前去找吳某對質。
“姐,你放心,走不了戶口遷移的路子,你孩子還可以上你買的那個大學?!毖劭础案呖家泼瘛钡穆纷幼卟煌ǎ瑓悄潮憬ㄗh虞某廢棄之前簽訂的學籍轉移合同,雙方按照名校自主招生名額訂購合同來履行合約。面對兩次失信的吳某,虞某對“買大學”的事內心有點犯怵,要求吳某退錢,吳某多次找借口搪塞,一直到虞某孩子高考結束后,吳某既沒有按照合同承諾的那樣完成戶口遷移,也沒有讓虞某孩子“保送”至高校,更未退還虞某所付款項。于是,虞某報警。
經查,此案受害者并不只有虞某一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間,吳某以同樣手段騙取被害人賈某15萬元。
經審查,該院認為被告人吳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錢財,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遂對其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檢察官提醒:高考沒有捷徑可走,切莫輕信聲稱可以“托關系”、“走后門”的人,避免耽誤子女就學。分數(shù)查詢、志愿填報、錄取結果查詢等,一定要認準各省區(qū)市教育考試院、權威媒體等發(fā)布渠道,切忌因一時的焦慮和沖動,被僥幸心理蒙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一旦發(fā)現(xiàn)詐騙行為,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并提供相關證據(jù),如聊天記錄、轉賬記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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