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極目新聞訊(通訊員劉怡廷 曾甜甜 柯美中)家住陽新的肖某為獲取收益,在他人的邀約下,帶領朋友一起前往香港辦理銀行卡,并幫助取現(xiàn)、兌換人民幣。
經陽新縣檢察院提起公訴,近日,當?shù)胤ㄔ阂苑阜梁π庞每ü芾碜锱刑幮つ秤衅谕叫桃荒甓€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2023年12月,肖某收到“好友”李某棟(另案處理)的邀約,稱出境前往香港辦理銀行卡,每成功辦理一張就可以獲利300元,并且報銷路費、住宿費等。
在李某棟的安排下,肖某在香港的幾家銀行辦理了5張銀行卡。回到陽新后,肖某將辦好的銀行卡交給李某棟。李某棟向肖某支付了1500元“好處費”,并報銷了來回香港的費用。
“不但可以旅游,還可以賺零花錢!”在一次飯局中,肖某向朋友們吹噓自己前往香港“掙錢”的“路子”。好友陳某和、明某志等人(均另案處理)“心動不已”,決定一起從事這項“業(yè)務”。
2024年1月,肖某帶領其朋友陳某和、明某志等人一起前往香港辦理銀行卡。同年7月,李某棟聯(lián)系肖某,讓其攜帶一些銀行卡前往香港取現(xiàn)。隨后,肖某被民警查獲。
該案于2024年9月26日移送至陽新縣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2023年12月,經李某棟邀約,肖某前往香港辦理了5張信用卡并交給李某棟,獲取1500元“好處費”。2023年12月至2024年5月,經李某棟邀約,肖某在明知所辦理持有的他人銀行卡可能用于洗錢等違法犯罪情況下,仍先后多次和陳某和、明某志等人前往香港辦理銀行卡并交給李某棟,肖某從中共計獲利8400元。2024年7月,李某棟將收購所獲得的23張銀行卡及肖某此前辦理的5張銀行卡交給肖某,讓其前往香港取現(xiàn),先后取現(xiàn)2.9萬元港幣,并將其中的2.5萬元港幣兌換成人民幣,轉賬給李某棟。
根據查明的事實,該院認為,肖某非法持有他人23張銀行卡,數(shù)量較大,應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024年12月17日,法院采納檢察機關指控意見,對肖某作出上述判決。
目前,相關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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