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淮南市人民檢察院最新消息:近期,一度引發(fā)市民關注的入川毛肚火鍋店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經過司法機關持續(xù)不斷的辦理,案件相關被告人受到法律嚴懲。
知名火鍋店
以“口水油”供顧客食用牟取暴利
持續(xù)時間長達二年十個月
位于淮南市田家庵區(qū)學院路的入川毛肚火鍋店于2017年4月1日登記設立。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21日經營期間,王某、牛某等人為節(jié)約成本,伙同店內廚師長及后廚工作人員、前廳經理等人,指使服務員將顧客食用過的紅湯鍋底收集至后廚,進行沉淀。次日對沉淀好的紅油進行加熱處置后,擺放在配鍋處供其他工作人員向食客下單的“全紅”“鴛蒼”“子母”“牛排”等品種火鍋中添加。
該店以重復使用應當廢棄的回收火鍋紅油湯(以下簡稱口水油)方式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至案發(fā)時銷售火鍋鍋底6萬5千余個。經價格鑒定部門鑒定、專業(yè)會計師事務所審計,涉案火鍋鍋底銷售金額170萬余元。牛某、王某等人以重復使用應當廢棄的“口水油”方式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時間跨度二年十個月。
2021年10月,案發(fā)時,現(xiàn)場扣押已過濾的口水油500余公斤、待上桌的回收成品口水油火鍋底料50余盆,共抓獲涉案人員27名。
牛某、王某受到刑事處罰
獲重罪并處罰金
2022年7月,潘集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訴,指控被告人牛某、王某等人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潘集區(qū)人民法院經上級法院指定管轄受理本案,并于2023年4月24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
其中,判決被告人牛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八十萬元。判決被告人王某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二十五萬元。
一審宣判后,牛某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于2023年7月13日作出了維持一審判決結果裁定。
法院判決
支持各被告支付512萬
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
該案被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淮南市人民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發(fā)現(xiàn)本案線索,認為入川火鍋店重復使用應當廢棄的“口水油”,嚴重侵害了眾多不特定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食品安全權益,立即立案審查并進行了訴前公告?;茨鲜兄屑壢嗣穹ㄔ河?023年8月7日恢復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的審理。
省消保委向法院提出四項訴訟請求,要求判令入川毛肚火鍋店、牛某、王某等人向省消保委支付因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賠償金5129994.60元;判令入川毛肚火鍋店、牛某、王某等人對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為在淮南市公開發(fā)行的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賠禮道歉;判令入川毛肚火鍋店、牛某、王某支付省消保委律師代理費及本案訴訟費用。
法院審理中認為,入川毛肚火鍋店、牛某、王某的行為具有欺詐性質。入川毛肚火鍋店作為商家,牛某、王某作為實際經營者,其實施的侵權行為屬于共同侵權。省消保委關于入川毛肚火鍋店、牛某、王某支付懲罰性賠償金的訴訟請求,符合法律規(guī)定,予以支持。
2023年8月17日,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就淮南市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安徽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起訴的被告入川毛肚火鍋店、牛某、王某等消費民事公益訴訟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判令各被告連帶支付公益訴訟懲罰性賠償金共計512萬余元,并在淮南市公開發(fā)行的市級以上媒體向社會公眾公開賠禮道歉。
轉自:安徽淮南檢察
來源:安徽交通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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