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找不到了
才14歲的小姑娘失蹤大半天了
我有她的手機號
快幫我找找吧!”
9月4日19時左右
寧陽縣公安局伏山派出所
接到群眾報警稱
自己家孩子失蹤了
請求民警幫助找尋
接到報警后
民警第一時間
聯(lián)系報警人武某了解情況
見面后發(fā)現(xiàn)
報警人竟然是熟人?
原來
武某當天中午曾到所報警稱
找不到自己女朋友了
要求民警
幫助查詢女友的個人信息
但該要求因侵犯公民個人隱私
被民警拒絕
那這個未成年女兒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你25歲,你女兒14歲?”
在民警的一再追問下
武某拙劣的謊言被戳穿
最終
武某承認
所謂14歲的女兒
純屬子虛烏有
自己是虛構事實報假警
并深刻認識到自己錯誤
原來
武某中午到所
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被拒后
仍不死心
于是
他撥打110報警
謊稱自己14歲女兒走失
期望以此將女友找回
目前
武某因謊報案情
已被公安機關依法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110是人民群眾遇到危險時的依靠,保持接處警暢通無阻關系到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請不要把報警當兒戲,更不能隨意謊報警情,浪費警力資源。公安機關嚴厲打擊惡意撥打110、謊報警情的行為。
來源:泰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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